金标尺“涉企侵权”类举报受理制度
一、 受理范围
1. 在互联网上发布侵犯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信息,包括盗版、侵权转载、侵犯商标权、专利权等。
2. 通过网络平台散布对企业进行诽谤、侮辱、恶意中伤等言论。
3. 在互联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企业商标权的商品。
4. 利用网络平台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,包括虚假宣传、恶意竞争等。
5. 利用网络平台传播企业商业秘密或内部信息。
6. 在网络上发布虚假广告、不实宣传等行为。
7. 其他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网络行为。
二、 举证要求
(一) 证据要求
1.证据的真实性:
证据是用来证明侵权行为存在的依据,因此证据必须是真实的,不能是伪造或篡改的。如果证据是虚假的,那么举报人可能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。因此,举报人需要确保所提供的所有证据都是真实的。
2.证据的关联性:
证据必须与被举报的侵权行为相关联。这意味着,证据需要能够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,而不是与侵权行为无关的内容。例如,如果举报人想要证明某个人侵犯了其商标权,那么他需要提供与该商标有关的证据,如商标注册证明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照片等。
3.证据的充分性:
证据必须充分,足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。这意味着,举报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,而不是只有很少的证据。例如,如果举报人想要证明某个人侵犯了其著作权,那么他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,如该作品的出版证明、销售记录等。
4.证据的合法性:
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,不能通过非法手段获取。这意味着,举报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获取证据,不能通过侵犯他人隐私、商业秘密等方式获取证据。
(二) 举证材料
1.在金标尺进行企业侵权举报,权利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,证明身份信息的真实性:
(1)权利人身份证明(一般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);
(2)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护照及本人持证照片);
(3)如果举报人为权利人委托的代理人,应当提供举报人的身份证明和加盖权利人公章的书面授权证明;
(4)如果需要证明企业与产品之间的关系。应当提供商标注册证。
2.在金标尺进行个人侵权举报,应当提供以下材料,证明身份信息的真实性:
(1)权利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护照及本人持证照片);
(2)如果举报人为权利人委托的代理人,应当提供举报人的身份证明和权利人签字捺印的书面授权证明;
(3)如果权利人为未成年人或其他不完全行为能力人,应当由监护人代其举报,并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。
3.如果举报人提交的材料有下列常见情况(包括但不限于),则不能作为金标尺侵权举报的有效证明材料,应当重新提供:
(1)初步证据不能证明网络内容构成侵权;
(2)材料有明显的伪造痕迹;
(3)关键信息被遮挡;
(4)像素较低无法辨认细节;
(5)身份证明材料上用途水印不包括侵权举报;
(6)身份证件已超出有效期;
(7)冒用他人证件进行侵权举报,例如:企业证明与举报企业名称不相符。
4.如果企业、个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金标尺侵权举报的要求,举报暂时不予受理,金标尺会发送私信告知举报人。
(三) 举证步骤
1.收集证据:
举报人需要收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各种证据。这些证据可能包括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。举报人需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,以便能够充分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。
2.整理证据:
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整理,分类、标注、说明等,以便后续使用。例如,将所有的文字证据整理成一份文档,将所有的图片证据整理成一份文件夹等。
3.审查证据:
审查证据的真实性、关联性、充分性和合法性,确保符合举证要求。如果发现任何问题,例如证据不真实、不充分等,那么需要重新收集或补充证据。
4.提交证据:
将符合要求的证据提交给相关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举报。在提交证据之前,建议举报人再次审查证据是否符合要求,以确保举报的有效性。
(四) 处置流程
1.接收举报:设立专门的渠道接收来自员工、消费者、其他企业等各方面的举报。这些渠道可以包括热线电话、电子邮件、在线表格等。举报人可以通过这些渠道提交侵权举报,并附上相关的证据和信息。
2.初步审查:进行初步审查,判断举报内容是否属于网络侵权行为,以及是否满足受理要求。初步审查可能包括对举报内容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方面进行审核。同时,初步审查还应判断举报人是否充分陈述事实和理由,并提供了真实身份信息和能够证明举报内容侵权的初步证据。
3.分类处理:根据初步审查结果,举报内容可以分为不同类型,如商标侵权、著作权侵权、隐私泄露等。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。例如,对于商标侵权行为,可以采取删除侵权内容、封停涉嫌账号等措施;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,可以采取限制账号功能等措施。
4.分级处理:对于不同级别的侵权行为,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。例如,对于一般侵权行为,可以采取删除侵权内容、警告等措施;对于严重侵权行为,可以采取限制账号功能、封停涉嫌账号等措施;对于特别严重侵权行为,可以采取报警、起诉等措施。
5.调查核实:对于初步审查通过的举报,应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。这可能包括收集更多证据、与举报人沟通、与相关部门协商等。调查核实的目的在于确认侵权行为是否存在,并确定相应的处理措施。在调查核实过程中,原则上不限制证据出具主体身份和形式,但需要对证据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关联性进行严格审核。
6.采取措施:根据调查结果,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,如删除侵权内容、限制账号功能、封停涉嫌账号等。同时,企业还应保护举报人的隐私和权益,避免泄露其个人信息。对于被认定为侵权的网络账号,企业应及时采取限制或封停等处理措施。
7.反馈处理结果:对于已经处理的举报,应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,包括处理措施、处理时间、国家机关依职权制作的文书等信息。反馈可以采取电话、邮件、在线聊天等方式进行。同时,还应向公众发布公告或声明,告知公众侵权行为已被处理及处理结果。
8.记录存档:将每起举报和处理结果记录在案,并定期进行总结和分析,以便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。记录存档可以包括纸质文档或电子文档等形式。同时,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,确保记录存档的完整性和安全性。
三、 分级分类处置机制
(一) 功能开发
在建立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分级分类处置机制的过程中,首先需要对网站平台侵权举报系统进行升级和改进。增加“删除”、“限时加私”、“争议标记”、“处置账号”等功能,使得举报人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举报侵权行为。同时,也需要设置相应的分类处置机制,使得举报信息能够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快速处理。
(二) 制度规范
在制度规范方面,需要制定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分级分类处置的详细规定。明确各类处置措施的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,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同时也要保证侵权举报能够得到及时、公正、合理的处理。规定中还需包含相应的惩罚措施,对于恶意举报或滥用举报系统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。
(三) 处置举措
1.“删除”功能:对于涉及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侵权内容,如诽谤、侵犯隐私等,举报后经过审核确认,应立即删除相关内容。
2.“限时加私”功能:对于一些涉及敏感或个人隐私的举报,可以设置一定时间的保密处理。在保密期间,只有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可以查看处理结果。
3.“争议标记”功能:对于一些存在争议的举报内容,可以设置一个争议标记,提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。
4.“处置账号”功能:对于涉嫌侵权行为严重的账号,可以采取限制其部分功能或封停账号等措施。
5.此外,还需要建立专门的网络侵权举报处理团队,对各类举报进行及时响应和处理。同时,要定期对举报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,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。
四、 法纪风险防范机制
(一) 工作举措
1.加强培训教育: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,提高他们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识别和应对能力,确保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各类网络侵权举报。
2.建立信息共享机制: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,及时获取和传递涉企网络侵权的相关信息,加强协作配合,形成合力打击网络侵权行为。
3.强化技术支撑: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,如人工智能、大数据分析等,对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进行快速筛查和分类,提高处理效率。
4.设立专项经费:为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,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(二) 处置流程程序
1.受理阶段:收到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后,进行详细登记,包括举报人信息、被举报人信息、侵权内容等。并对举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,判断是否属于受理范围。
2.调查阶段:对属于受理范围的举报,进行深入调查核实。收集相关证据材料,与举报人、被举报人进行沟通联系,听取双方陈述和申辩。
3.处置阶段:根据调查结果,对涉嫌侵权的内容进行分类处置。如删除侵权内容、限制账号功能、封停账号等。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人。
4.复查阶段:对已处理的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进行定期复查,确保处理结果得到有效执行。对于处理不当或存在争议的情况,进行重新调查和处置。
5.归档阶段:对处理完毕的涉企网络侵权举报进行归档保存,作为以后类似案件处理的参考依据。
(三) 制度化规范化情况
1.制定相关法律法规:制定和完善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相关的法律法规,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,为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保障。
2.建立内部管理制度: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,明确工作职责、权限和流程,确保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。
3.强化监督检查:定期对涉企网络侵权举报受理处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。同时接受社会监督,对于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。
4.开展宣传教育: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提高公众对涉企网络侵权行为的认知和维权意识。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举报工作,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。